案件類型:詐欺
原(可能)損失範圍:數十多萬
委任判決結果:加害人起訴確定
一個偶然的機會,何小姐認識了A男,A男即對何小姐展
開熱烈追求,很快的何小姐就陷入A男編織的情網中,A男的
甜言蜜語讓何小姐對A男百般順從,A男更對何小姐說要一起
營造美麗的未來哄騙她,何小姐也深信不疑。
交往沒多久,A男向何小姐表示自己的車放在朋友那,如
果要把車拿回來要拿五萬元而向何小姐借款,後再以同一理由
陸續向何小姐借了二萬元,當她對A男借款一事有所遲疑,A
男則軟硬兼並對何小姐表示「…我不是要跟妳拿而是調來買車,我多買車難道妳坐不到嗎?」、「如果連男朋友的忙都不想幫的話,那就當我沒說過好了。」因為被愛沖昏頭了,何小姐也不敢再多遲疑,仍然將自己的積蓄交給男友「買車」。
何小姐因A男以男女朋友的身份一再向其規劃兩人未來生活之美景,更邀何小姐同住,雖然已無多餘積蓄,仍向銀行借貸十餘萬元供A男使用,除此之外,由兩人相識起,A男請求代墊車貸、房租、停車費用及信用卡費等,何小姐均如數買單。
交往數月後,A男表示要與何小姐合夥開店需要資金,要何小姐拿十萬元出來投資,殊料A男拿這十萬元後並沒有開店,而是將錢挪作他用,對於A男不斷連哄帶騙的技倆何小姐一再吞忍,卻沒想到在A男的手機裏看到許多女性友人傳來多則曖昧簡訊,終於了解一直以來A男只是在騙她的錢,何小姐向A男表示請A男把錢還她,A男卻推三阻四,遲遲不肯還錢,何小姐氣不過,決定以司法解決。
簡訊也能當證據:
詐欺罪並不易成立,尤其是此種感情糾紛衍生出來的債務問題,要以詐欺罪來追究A男的責任並不容易,且兩人交往中所有的金錢交付行為並沒有任何借貸的憑據,何小姐想依民法借貸法律關係向A男請求返還借款更是難上加難,律師就現有的資料實難幫何小姐多少忙,所幸何小姐與A男往來的簡訊紀錄都沒有刪除,整理這些簡訊後,更證實何小姐所言屬實,律師便協助何小姐就A男騙財一事提起刑事上的告訴,一開始檢察官也認定這是感情糾紛,不是詐欺案件,但在簡訊的佐證下,檢察官相信律師的主張,遂將A男起訴,替無助的何小姐出了一口氣。
※為維護當事人隱私,案件說明中,名稱皆為假名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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