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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法律
更生、卡債、扣薪
卡債族要如何聲請更生或清算呢?
更生程序是以債務人清理債務的誠意,且提出有履行可能的更生方案為前提。如果債務人沒有清償的能力,也可以聲請清算。明定債務人在銀行無擔保債務總額未逾一千二百萬者,經與銀行協商未果後,可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;條例明定,債務人提出協商請求逾三十日而不協商,或開始協商逾九十日協商不成立,債務人得逕向法院聲請更正或清算,換言之,債務人最晚可以在一百二十天選擇聲請更生或清算。還有債務人雖聲請更生程序,但法院審查後認為無更生之實益時,也可依職權裁定進入清算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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